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教學組|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市教育政策白皮書—向世界學習,開創教育新格局
辦理。
二、本案為鼓勵本市尚未核定為雙語教育學校之教師組成雙語
專業學習社群,透過同儕共備、課程設計、協同教學及經
驗分享,提升教師雙語教學知能,並協助學校預為雙語教
育推動及轉型準備。
三、旨案實施計畫如附件1,重點摘要如下:
(一)實施對象:本市未核定為雙語教育學校且未參與教育部
雙語生活化之公立國民中小學校長、主任、組長及教師
(含代理、代課教師)。
(二)申請與執行時間:
1、計畫申請:即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。
2、計畫執行:核定日至115年12月14日止。
3、本案具審查機制,通過後方可執行計畫。
(三)辦理方式:
1、教師可自主揪團或跨校揪團,每校限申請1團。滿6人
即可提出申請,全校班級數為6班以下學校,滿3人即
可提出申請。
2、申請表及經費明細表,經揪團發起人學校進行初審通
過後,至線上表單系統(https://forms.gle
/vsmQgWJ5g7F7Rdrn9)填寫申請資料,並上傳已核章
申請表及經費明細表電子檔,另將正本2份寄至雙語推
動辦公室進行複審(聯絡箱016,請註明申請自主揪團
雙語研習)。
3、各校需按時完成補助經費編列、修訂、核銷與成果報
告。
4、學校如已連續申請3次以上,包含113學年度第2學期、
114學年度第1學期及114學年度第2學期,仍未參與本
局雙語教育相關計畫、國際教育相關計畫或教育部雙
語教學相關計畫者,原則不再補助。
(四)研習主題:以精進教師雙語能力及教學知能為主,內容
包含教師英語聽說讀寫能力增進、英語檢定準備、英文
課室用語、雙語教學課程設計、雙語教材研發等。
(五)申請團數與經費:每校限申請1團,申請經費以新臺幣3
萬元為限,本局將依年度經費額度進行補助。
四、本案執行至115年12月14日止,請各校於115年12月24日
前,將簽到表、實際支用明細表及成果報告正本寄至016雙
永國小雙語推動辦公室,俾利辦理後續核銷事宜。
五、檢附實施計畫、報名表件(含申請表、經費明細表、簽到
表與成果報告)各1份。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7-07|
{{ $t('FEZ005') }} 25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