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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彙整

本市114學年度第2學期市立中等以下學校體育學生助學金及培訓補助金申請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體育組|

一、依據「臺北市市立中等以下學校體育學生助學金及培訓補助金發給要點」(以下簡稱發給要點)辦理。 二、本申請作業請務必公告周知,俾維護相關人員權益,並請 貴校承辦人掃瞄所附QR Code加入助學金及培訓補助金群 組,以利獲得最新訊息。 三、相關注意事項如下: (一)賽事採計自114年2月1日起至115年1月31日止。 (二)有關發給要點第三點第三項第一款之國際賽事認定,請詳見「特定體育團體參加國際運動賽會申請國光體育獎 章及獎助學金賽會名稱核定表」,同點第三項第四款之 全國性賽事認定,詳見「全國性錦標賽及全國性國小單 項運動競賽項目核定表」。 (三)請貴校督請符合資格學生於115年3月6日(星期五)前檢 附申請表,併附戶籍謄本(申請日期須為114年2月1日之 後、個人不可省略記事)及成績證明文件繳予導師,後 送體育組長/註冊組長彙整提學校審查小組進行初審。 (四)學校審查小組審查後,請貴校於115年3月13日(星期 五)前依系統操作手冊上網填報(網址:http://grant. utk.com.tw/),系統如通知補件,請務必於規定時間補 件,以免損及學生權益。 四、各組複審學校聯絡窗口如下: (一)高級中等學校(含普通型與技術型高中)及完全中學: 育成高中羅丙炘秘書,電話:26530475轉502。 (二)國中:興雅國中莊俊喬組長,電話:27232771轉330。 (三)國小: 1、東區:螢橋國小林煒軒組長,電話:23054620轉 105。 2、南區:大同國小雲慧萍組長,電話:25965407轉 333。 3、西區:辛亥國小黃巧君組長,電話:29357282轉 134。 4、北區:仁愛國小邱仲緯組長,電話:27095010轉 305。五、考量助學金及培訓補助金發放之精神為落實培訓績效、提 升運動實力,各核定盃賽皆依競賽規程最優級組為原則, 參與人數不足之部分,將採依據教育部公告之中等以上學 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第6條第6款規定辦理, 依下列成績符合規定者予以核定: (一)參賽隊(人)數2個或3個:最優級組第1名。 (二)參賽隊(人)數4個或5個:最優級組前2名。 (三)參賽隊(人)數6個或7個:最優級組前3名。 六、各校如有下列相關情事,本局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。 (一)未依期限提出申請,致影響申請人權益者。 (二)檢附之申請資料(含佐證資料),有偽造之情事者。 (三)已獲核發助學金及培訓補助金者,如經查實不具備核發 資格,除撤銷其核發資格外,並應追繳助學金及培訓補 助金。 七、檢附發給要點、全國性錦標賽及全國性國小單項運動競賽 項目核定表、特定體育團體參加國際運動賽會申請國光體 育獎章及獎助學金賽會名稱核定表、申請表、系統操作手 冊及群組QR Code各1份,相關資訊另公告於本局局網: https://www.doe.gov.taipei/(路徑:科室業務/體育及 衛生保健科/體育績優獎勵(助)金/助學金及培訓補助 金)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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