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資訊組|
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來文指示,為維護校園資通安全並防止機敏資料外洩,請全體教職員遵守下列事項:
一、本校及教職員工 不得使用或採購中國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(含軟體、硬體及服務),以避免資安風險。
二、校內公務電腦及相關設備,不得安裝非公務使用軟體,以確保資安安全與系統穩定。
三、如因業務需求確需採購或使用大陸廠牌產品,應檢附具體理由,經資安長核可後再依規定辦理。
四、辦理任何資訊相關採購時,請依循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之資通安全規範辦理。
請各單位及同仁配合遵守,以共同維護校園資訊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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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10-22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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