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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彙整

轉知-「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規費收費標準」第2條,業經教育部於113年9月30日以臺教社(四)字第1132403362A號令修正發布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教學組|

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113年9月30日臺教社(四)字第1132403362D號函
辦理。
二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
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三、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甘
小姐,電話:(02)7736-6812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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