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資訊組|
主旨:為轉知「臺北市政府各機關、學校、事業單位公務手機門
號」優惠方案一案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府資訊局113年8月14日北市資安字第11330091941號
函辦理。
二、本府「臺北市政府公務手機門號方案合作意向書」前於111
年與各大電信業者簽訂,合作期間以兩年為限,現為延續
本案服務及提供各機關學校等事業單位於公務運用之需
求,故辦理本案與電信業者簽訂續約事宜。
三、上開說明前與各大電信業者簽訂合作事宜,本次合作對象
之電信業者為中華電信、台灣大哥大及遠傳電信,先予敘
明。
四、本次契約內容摘要如下:
(一)契約期間:自113年9月1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。
(二)適用機關:本府各機關、學校、事業單位(下稱本府各
單位)。
(三)電信業者提供專屬本府行動電話門號及行動上網資費方
案,包括但不限於:
1、公務手機新辦、攜碼、續約及購機合約。
2、通話資費提供網內、網外(含市話)定額免費分鐘
數。
3、行動上網資費方案提供不同流量計價方式。
4、其他加值方案或優惠活動。
五、相關優惠方案將不定期更新公告至本府「本府TaipeiOn入
口網」—「布告欄」—「臺北市政府電信節費專區」,各
單位得依實際需求於各電信業者提供之資費方案中所列聯
繫窗口、申辦據點或網路申辦方式進行下訂。
六、檢附本次與各電信業者簽訂之契約書及各電信優惠方案各1
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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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8-21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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